導讀 ▍伊慶春、章英華
家庭題組是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以下簡稱「變遷調查」)計畫最原始的題組之一,於1984-1985 年推動第一期計畫的綜合問卷時即已涵蓋在內。繼而在1990 年開始每五年一輪的調查規劃中,確定在每一期的第二次調查,專門規劃為家庭專題問卷。因此2007 年「台灣的社會變遷1985-2005」研討會舉辦時,1984-1985、1990、1995、2000、2005 等五次綜合問卷中的家庭題組,以及1991、1996、2001 和2006 等四次家庭專題問卷中,提供了可資分析台灣家庭現象與變遷的豐富調查資料。當時研討會籌備小組根據台灣重要的家庭議題,特別規劃了兩個議程共六篇論文報告二十年來台灣家庭的變遷。然而在著手編輯成書之際,考量到尚缺當前其他重要的家庭議題,乃決定增補原在社會階層與社會流動發表的〈族群婚配的代間影響與變遷〉,和未及在研討會中發表的〈性別、婚姻與家庭對心理健康的影響:1990-2005 的變化〉。最後本書收錄的論文共有七篇,分別討論家庭價值、家庭結構、代間關係、夫妻權力關係、婚姻與家庭對心理健康的影響、初婚年齡的變遷以及族群通婚等議題。
本書七篇論文的排序大致環繞著兩個主軸:一是家庭結構或鉅視層面的討論,例如家庭結構的變遷、家庭價值觀的轉變、跨族群通婚的新興家庭現象,以及初婚年齡變動的結構肇因;另一則是家庭關係取向的檢視,包含父母成年子女間之代間關係的多元發展,以及夫妻關係中家庭決策和家務分工權力模式等。此外,特別針對1990 至2005年婚姻與家庭脈絡對個人心理健康的影響,作一系統性的檢視,期能增進本書在家庭研究上的應用價值。
家庭結構的變化:家庭類型與兩代同住的轉變及意涵
楊靜利等三位作者在〈近二十年來的家庭結構變遷〉一文中,利用1984 單年、1993-1995 三年合併、2003 與2005 兩年合併的資料,觀察各約十年三個時期家庭結構變遷的趨勢。他們指出,台灣雖然在生育率和婚姻行為上有很大的改變,但從「變遷調查」資料顯示,在1984 到2003 年之間,三個時期的樣本絕大部分仍處於傳統的核心家庭與折衷家庭類型,約維持在85%左右,其餘15%才是處於單親、隔代與擴展家庭或獨居的狀態。據此作者們主張,台灣似乎還沒有到以非傳統家庭型態為主的「第二次人口轉型」的階段。
一般而言,華人社會的研究在討論家庭型態的變遷時,最關注的就是老年人的居住型態。在台灣,一方面折衷家庭仍然占有相當的分量(2003 年的「變遷調查」數據顯示,60 歲以上的老年人仍有超過六成五與子女同住),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扣除榮民因素後,老年人只與配偶同住或獨居的比例,呈現明顯的上升趨勢。楊靜利等以1984 年24-33 歲年輪人口的家庭歷程模擬,推估一個人處於折衷家庭的過程約從24 歲開始,年齡漸增比例逐漸下降,到54 歲又開始上升。這些發現指出,居住在折衷家庭的經驗誠然是華人家庭的特色。
老年人與成年子女同住的比例仍高的現象,本書另一專章作者的相關分析,提出華人家庭父系規範的顯著影響。林如萍就代間關係與互動類型的變遷趨勢,探討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的互動關係,觀察到一些父系原則下的兩代同住關係:首先,已婚兒子與父母同住的模式比例變動不大;而「父系規範仍舊約束『從女居』的安排」,因為不論是女性與父母或者男性與岳父母同住的比例都很低,未見增加的趨勢;此外,兩代住得近的情形似乎未明顯增加,因為與父母不同住但在走路15 分鐘以內的比例持續下降。據此,林如萍提出台灣並未出現兩代偏好不同住、但住得近以保持「有距離的親密」的現象。此一推論或許仍待將來進一步的探討,例如以車程一小時內(包含走路15 分鐘以內)估計,從1996 到2006 三個年期的比例並無太大變化,是否因為都市化的交通改善,導致父母與成年子女對於居住地間的距離的忍受度增加了?而從老年父母角度來看,如果沒有與子女同住時,多數都有一個成年子女住在15 分鐘的步行距離之內,這是否反映兩代間還是保持了「有距離的親密」?
以往研究比較忽略的是,成年子女與父母同住之中有關晚婚趨勢的後果。楊靜利等的研究指出,年輕男女性(20-24 歲)的家庭型態中,「夫妻與未婚子女同住」占了一半以上,而僅與配偶同住的比例則從1980 年代逐漸減少,顯示此一年輕年齡階段結婚者漸少,故處於婚前仍與父母同住的狀態。相同的遲婚效果,可在25-29 歲及30-34 歲年齡組中發現類似的家庭型態變化。至於25-34 歲年齡組獨居或「其他」比例逐漸增加,如2003 與2005 年期已經超過了十個百分點,楊靜利等認為對於適婚期的子女而言,似乎「離開原生家庭到自組新家庭之間的『空檔』愈來愈長了」。另一方面,林如萍在論文中也直接指出,成年子女與父母同住比例的增加,主要是未婚子女與父母同住比例大幅攀升所致,可視為未婚子女「延遲離家」的結果。
傳統家庭價值轉變:相互性孝道與親密互助的價值興起在〈台灣民眾家庭價值觀之變遷與可能心理機制〉一文中,葉光輝等三位作者根據「變遷調查」1985-2005 年四次有關傳統家庭價值題組,發現民眾對包括婆媳意見不和、不親自奉養父母、不祭祀祖先、夫妻不合而離婚等四項傳統家庭價值指標,回答有錯或表示不認同的傾向逐年降低。此一結果固然顯示傳統家庭價值觀的規範強度似乎逐漸下降,但不表示人們對家庭重視的程度已經不復存在。以1994、1999、2004 年民眾對重要社會價值的評比而言,家庭和諧一直是高居首位的生活價值;而孝順在1994 和1999 年的評比中則分居第5 位(總共30 個價值)及第2 位(總共16 個價值)。再者,2005 年問卷的子女教養目標題組中,大多民眾認為孝順比問卷中其他項目(包括:做人要誠實、肯努力上進、做個快樂的人、懂得待人處事、聽話不學壞、獨立自主不依賴等)更為重要。換言之,孝道與家庭和諧仍然同樣受重視,並未隨著傳統家庭價值規範的變遷而式微。
一般研究華人家庭的學者都同意,孝道支撐「家庭和諧」與「傳統家庭價值之規範面向」,且三者之間的關係應為一致。但是台灣的資料卻顯示,此三相關概念中,孝道與家庭和諧仍受重視,但傳統家庭價值規範卻漸趨式微。要解析此一矛盾,葉光輝等主張必須從雙元孝道信念與雙元家庭價值觀的內涵及其變化來理解,前者分為權威性與相互性孝道信念,後者則分為親密互助與道德規範兩類。雖然兩種孝道信念都與兩種家庭價值觀具有正向關聯,然而權威性孝道與道德規範價值觀的關聯性較高,相對的,相互性孝道與親密互助價值觀的關聯性較強。這意味著權威性孝道信念是道德規範的主要基礎,而相互性孝道信念則是親密互助家庭觀的主要元素。若就兩類雙元概念的分析顯示,相互性孝道信念與親密互助價值觀,乃是預測家庭和諧的核心變項。
葉光輝等根據人口特質變項的影響,強調台灣民眾的家庭價值觀念已經轉為重視親密互助的面向,而道德規範的價值觀則侷限在特定的人口類別。進一步的推論指出,不論是傳統或現代社會,雙元孝道信念與家庭價值觀一向同時俱存,只是隨著時代變遷,彼此間的相對優勢有所轉變。當今的台灣社會,人們越來越重視相互性孝道,家庭和諧觀念的運作基礎逐漸朝向強調家人間的理解與支持。換言之,在傳統社會居優勢的權威性孝道信念與道德規範觀念已然相對式微。這相當程度的說明了何以在傳統家庭規範減弱的過程中,孝道與家庭和諧的基本價值觀念持續受到重視。
林如萍也採用了相互性孝道與權威性孝道的概念來討論代間關係的認知面向,分析中指出,相互性孝道信念固然很高,但權威性孝道信念也不低,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相互性孝道越高時,兩代關係不落入疏離型的可能性越高。此發現似乎呼應了葉光輝等強調當代台灣相互性孝道與親密互助家庭價值的重要性與日具增的主張,亦即家庭價值觀念的變遷,可於實際的家庭關係改變中得到對應的印證。
代間關係多元化發展:代間互動與代間情感
兩代同住只是代間關係的重要研究課題之一,不同面向的代間交換以及奉養父母態度等,都是攸關華人家庭代間關係發展的主要考察議題。林如萍從代間關係的幾個行為面向(代間接觸、代間金錢與勞務的交換)出發,在觀察兩代互動的變遷並建構代間互動的類型之外,特別探討代間互動類型對代間情感的影響,以及家庭和個人特性連同孝道信念對代間互動的影響。
研究發現,當以兩代相互間連絡、金錢與勞務交換進行潛在類別分析時,在2001 和2006 兩個年度各得四個類別,其中三個相同的類別是:代間聯絡頻繁、兩代勞務互惠的「緊密型」;代間聯絡頻繁、父母提供子女協助的「依賴型」;以及代間聯絡與相互支持皆低的「疏離型」。另外則是2001 年時出現兩代聯絡頻繁、子女單向提供父母支持的「反哺型」,2006 年則出現兩代聯絡少、子女單向提供父母支持的「責任型」。簡言之,林如萍發現緊密型與依賴型在代間情感上,明顯高於責任型和疏離型,也發現居住距離越遠時,代間關係越容易成為「疏離型」;子女數越少,屬於「依賴型」的可能越高。而隨著年齡增加,從年輕時的緊密型和依賴型居多,轉為責任型的可能性增加,繼而到了51 歲時變成疏離型的可能性增加。再者,相互性孝道信念越強者,如同子女收入越高者一般,與父母的互動越可能展現出緊密型、反哺型與責任型。
其實,不論是緊密型、反哺型或責任型,都意涵著成年子女提供父母的支持,而相關因素的分析則顯示個人實值資源(例如收入)和價值資源(例如孝道觀)是重要肇因。2001 年的緊密與反哺兩型相加的比例,與2006 年緊密與責任兩型相加的比例大致相同,表示兩個年期中,成年子女提供父母支持的情形其實約略相仿。此外,如同預期的,屬依賴型的大都是29 歲以下年輕人,而疏離型的比例在兩個年期都在10%左右。綜合而言,由於疏離型與責任型的比例不高,故台灣作為華人社會之一,成年子女提供父母支持仍是社會主流,反映了緊密的代間關係。當然,值得注意的是,代間交換模式隨著成年子女的年齡階段而改變,年輕時獲得父母的協助及代間互惠的比例較高;但隨著年齡增加,提供父母協助成為主要型態。在傳統父系規範之下,雖然老年人仍以與兒子同住為主,但是在不同住的成年子女之間,父母與女兒聯絡的頻率更高,表示情感性支持與性別間的重要關聯。
林如萍的論文另以奉養態度討論代間關係的認知面向。她發現不論從子女或父母的觀點出發,多數都認同子女應當分擔父母生活費。至於對三代同堂的態度,從子女的觀點多數贊同,父母的觀點則呈現分裂的意見,「與子女住」與「不靠子女」的比例相近。2001 年時,另外問及對個人年老時的考慮,結果絕大部分受訪者都傾向生活費自理和夫妻自己住。換言之,在經濟和同住之間,從一般的父母、子女以及個人立場切入時,奉養態度呈現多元化的模式,且與傳統觀念和個人資源有密切關聯。故作者對這種現象的解釋也朝社會變遷的方向進行,指出雖然孝道責任的認知仍然保守,但個人行為傾向則隨著社會變遷而改變。因此,子女對父母抱持傳統的奉養責任,但父母則較傾向自立,似乎也可視為是一種代間相互關懷的表現。綜合而言,個人與家庭的結構條件、資源以及代間規範都會影響代間互動關係。
夫妻權力結構的持續與變遷:家庭決策與家務分工
在代間關係之外,夫妻關係是家庭關係的另一重要面向。簡文吟、伊慶春以家庭決策與家務分工為指標,探討台灣夫妻權力模式的持續與變遷。作者根據過去研究的經驗,發現兩性在回答夫妻權力指標時,都有提高自己決策地位或參與的傾向,因此在分析時乃依性別呈現結果。
在「變遷調查」資料的八項重要家庭事務決策中,大部分都呈現以夫妻或家人共同決定的模式居多,但是個人職業選擇、選舉、求神問卜等,則是個人決策的傾向較強。至於家務分工方面,近年來夫妻共同分擔的方式逐漸興起,但是增加的幅度大約百分之十左右。在所有檢視的家務分工項目中,改變最大的是購買日用品這一項,丈夫參與的程度增加約20 個百分點。整體而言,台灣的夫妻權力關係逐漸趨近,家庭決策模式明顯偏向平權,但家務分工仍以女性負擔為主。這兩個主要範疇的走向雖趨同,但仍有明顯落差,其對夫妻權力模式的意義為何,很值得深入探討。
從相對資源、絕對的交換資源與規範資源等相關變項分析,來檢視夫妻的家庭決策影響時,不論是女性或男性樣本,相對資源較高者都傾向於擁有較高的家庭決策力。但是女性的個人資源呈現了不同的影響效果,一方面,女性個人教育程度越高並不會提升其對家庭決策的影響;但男性教育程度越高,卻如同文化脈絡下的資源論所假設的,越可能容許或鼓勵配偶參與決策,亦即釋出家庭決策能力。另一方面,女性擁有較現代的家庭價值或較高的規範資源時,其家庭決策能力也越高。這些表面上不盡一致的發現指出,相對資源論與交換資源論都有其解釋的可能,不過若單以男女教育程度的差異所產生的影響而言,或許意味著:女性能否享有較高的家庭決策力,端賴配偶是否能夠配合,而不是單單取決於女性個人資源所能完全定奪。
值得提出的是,就丈夫參與程度最高的購買家庭日用品之趨勢來看,簡文吟、伊慶春認為由於家務分工在傳統概念上屬於女性範疇,隨著男性分擔購買日用品家務日增,反映出此一單項至少代表在傳統隸屬於女性範疇的家務分工中,已有了變遷的契機。而究其所以成為改變最大的家務項目的原因,我們或可從外部角度觀察。目前台灣大賣場已經普見於各地,尤其中產階級全家開車前往購物,更是新興都市生活型態,有別於傳統市場和攤販購買的方式。是否在這樣的脈絡之下,男性參與購買日用品的機會才快速增加?然而購買日用品主要是由妻子負擔的比例仍然遠高於主要由丈夫負擔,也意味著家務還是女性範疇,仍然未能全面變動。誠然,家務分工的模式會因為考察的面向不同而發現不同的模式,且影響機制也可能互異。未來有必要就不同的家務分工進行更有系統的討論,並宜加強著墨各種家務工作變遷的社會脈絡。
婚配的社會脈絡:跨族群通婚與初婚年齡的變動
華人家庭的婚姻關係一向不僅是兩個當事人的結合,更是兩個家庭建立新關係。進一步考量,婚配其實有其相應的社會脈絡與社會意涵。跨族群的婚配是過去二十年來台灣社會學界關注的議題,除了探究影響跨族群婚配的因素之外,還蘊含著對社會融合的發展走向。謝雨生、陳怡蒨的〈族群婚配的代間影響與變遷〉一文探討的核心議題正是不同族群間跨族婚的差異,以及跨族婚的代間影響。作者先將焦點鎖定在子女的教育是否影響跨族群婚的代間傳承,繼而剖析在娶媳婦和嫁女兒上,跨族群婚的代間關係是如何展現。
理論上,跨族群婚會受到族群規模的影響,其數量應與人口規模相應,亦即相同人口規模族群的跨族群通婚比例應該大致相同。兩位作者的主要分析結果指出,大陸籍人口與客家人口規模相似,但是大陸籍人口與閩南人婚配的比例卻明顯高於客家人,表示其他社會因素影響到族群之間婚配的機會。
有關跨代通婚的研究結果顯示,隨著出生世代跨族婚的比例逐級上升,子代跨族婚遠較親代普遍,亦即支持跨族婚的趨勢越來越強。然而族群間之跨族婚差異值得重視,以台灣目前的族群通婚而言,親代乃以閩南與客家通婚為主,但在子代中,外省族群以本省閩客為跨族婚姻對象應是最重要的現象。至於娶媳婦和嫁女兒的族群差異方面,就娶媳婦態度而言,不同世代都以外省籍最高、客家籍其次、閩南族群最低;對於嫁女兒而言,客家和外省族群相當接近,但閩南族群就相對較低。因此,作者們強調台灣社會的族群關係透過跨族婚,已經在家庭中產生大規模的族群互動,進而產生族群關係的變化。此外,針對族群與教育對跨族婚的影響指出,跨族群婚的代間影響並未因兒子教育程度上升而有變化,而是隨著女兒教育程度上升而減弱。換言之,女兒受教育越多,越不受上代婚配模式影響而較有可能採取跨族婚。再者,比較娶媳婦和嫁女兒的態度,前者隨著時間減低、後者無顯著影響,以及面對當前跨族婚規模逐步增大之際,作者們建議後續研究需要考慮是否有其他因素超越教育與族群影響的作用,方能全面掌握跨族婚的未來趨勢。
前面幾篇論文討論到家庭結構時,都主張晚婚導致年輕成人與父母同住比例上升,而晚婚正是目前台灣新興的社會現象,故本書也涵蓋婚配的社會脈絡此一重要議題。陳玉華、陳信木〈初婚年齡的變動趨勢〉一文首先陳述,值此台灣總生育率降至世界最低、少子化趨勢日益明顯之際,女性遲婚與不婚的趨勢被視為重要的原因之一。作者們以1991 至2006 年四波資料,運用事件史方法來估計年齡別初婚盛行率,計算各類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齡,然後檢視教育擴張、省籍背景對於個人結婚時機的影響。
從四個年期不同世代婚姻狀態的分析顯示,台灣男性晚婚的趨勢在1990 年代即相對明顯,女性則在2000 年前後為重要的區分點。雖然相對於男性,女性晚婚的趨勢較慢出現,但以1976 至1980 年出生的年輕世代而言,30 歲尚未結婚的女性已明顯過半,清楚說明女性晚婚的顯著性。根據台灣平均初婚年齡的估計,由於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的上升速度高於男性,故逐漸拉近兩性平均初婚年齡的差距。教育程度也顯示對女性初婚年齡的影響—高低教育程度間之差異可以達到7 至8 歲。相對的,男性大專以上的初婚年齡雖明顯高於其他教育程度者,但整體而言,教育對男性初婚年齡的影響不若對女性那麼明顯。
至於族群效果,閩南與客家女性會隨著年齡下降而產生平均婚齡對應之下降,但是外省女性,特別是1950 年代以後出生者卻有更晚婚的傾向,外省男性則已經逐漸接近本省男性的初婚年齡。最特別的是原住民,分析發現原住民女性的初婚年齡一直明顯低於其他族群,可是1960 年代以後出生原住民男性之初婚年齡卻明顯提高(1966-1970 年齡組之初婚年齡高達33.4 歲,幾乎與大學男性相近)。鑑於原住民大學畢業者遠不及其他漢人族群,故其年輕世代的高初婚年齡,明確顯示出弱勢族群男性在擇偶過程中的劣勢,以致於呈現出較高的初婚年齡,這誠然是值得關注的課題。
家庭脈絡的心理效果:性別與婚姻狀態的分析
孔祥明的論文〈性別、婚姻與家庭對心理健康的影響〉處理家庭研究中的古典議題—性別與婚姻的心理效應。以往美國相關研究一再顯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罹患各種心理病症,且未婚者比已婚者的心理狀況差。針對性別與婚姻的差異,過去研究傾向以「社會角色」予以解釋,認為婦女心理狀態較差,是因為家庭主婦的角色限制了情緒抒發的管道,故主張如果婦女可以走出家庭進入勞動市場,將會開展新的人際網絡,進而改善心理狀態。
整體而言,女性的心理困厄程度,如同預期中的表現,在1990 到2005 年的四波調查中都高於男性,尤其在2005 年惡化程度更為顯著。至於婚姻對心理健康的影響,從1990 至2005 年的四波調查資料分析發現,已婚者的心理困厄度果然一直是最低的,符合婚姻資源模式的預期。而未婚與失婚者在2000 年之前並無差異,但在2005 年時失婚者顯現更高的心理困厄程度。孔祥明特別就此研究發現從華人家庭制度中性別差異的結構和關係性因素,進行深入檢討並提出可能的解釋。
首先,1995 年時有工作女性的心理困厄程度明顯較高,意味著女性並未獲得工作角色帶來的好處,角色擴張或身分累加的說法似乎不適用於台灣女性。至於2005 年時失婚女性心理困厄程度顯著較高,可能反映出台灣社會對一般失婚女性並未提供友善的環境,而該年主幹家庭女性的心理困厄程度明顯較高,則隱含婆媳同住的安排,其實對婆婆、媳婦、甚至孫女都有不利的影響。此外,家庭決策權對女性心理狀態呈現U型效應,表示決策權過多或過少都不利於女性的心理健康,亦即妻子會因為家庭決策權的不平衡,比起丈夫更容易產生心理困厄情形。
換言之,即使台灣近年來在兩性平權與女性福祉上的努力,廣獲國際間的肯定,但落實到家庭脈絡裡,尚未能對女性的心理健康有所裨益。本文使用「變遷調查」的資料分析,明確呈現出女性深受傳統家庭制度及父權文化的角色期望侷限,即使婦女教育和職業資源增加了,其心理健康仍深受華人社會結構因素影響。
總之,本書試圖從當代台灣快速的社會變遷中,連結到過去二十年來家庭結構和家庭關係的相對改變。為了呈現家庭制度如何因應從傳統到現代的步伐,本書分別從社會結構基礎來討論基本和新興的家庭現象(例如家庭類型、婚配模式),也針對傳統家庭社會學的重要課題,探索華人家庭模式的異同(例如代間關係、夫妻權力),更採取跨學科觀點檢視華人家庭的特色(例如家庭價值觀、心理效果)。期盼藉由台灣家庭資料的分析,不僅確認家庭多面向的持續與改變,進而支持家庭多元化的變遷模式,並且對掌握未來台灣家庭發展趨勢有所助益。